分手后,因琐事心有不甘的赵芳(化名),想要挽回感情,情急之下误信了一家自称能提供“情感挽回”的咨询公司,先后两次缴纳了6380元费用情感挽回要多少钱,然而赵芳和前男友的关系不但没缓和,反而陷入僵局,赵芳不解,明明自己是按咨询师要求与前男友接触的,为何却适得其反?一次偶然之际,她知晓了,咨询师先前应允的“专门人员接触前男友”这项服务未曾兑现,就在她提出退还费用的请求时,对方又态度强硬地回应称,不但费用“不给退还”,还拿出当时赵芳所签署的“协议”来要挟她。
北京青年报的记者知晓了,赵芳并非是那唯一的受害者。针对此情况,法律界的人士表明,在那些所谓的“合同”或者“协议”里头,部分将商家责任予以免除,把甲方的主要责任予以加重,对甲方主要权利加以排除的“霸王条款”能够被判定为没有效力的合同条款。
事件
6380元买咨询师“支招”
致关系僵化提出退费却遭拒
10月初的时候,23岁的赵芳,和前男友在一次争吵当中,两人冲动之下分了手,之后赵芳很是后悔,她表示两人感情还挺好的,分手并非是因为有其他人介入,不存在原则性问题所以当时自己就想着要去挽回这段感情,赵芳告诉北青报记者,她随手在搜索引擎上输入了“如何挽回前任”之类的关键词,随后看见了一家自称能够挽回感情的心理咨询公司的广告 。
跟客服交流过后,心急如焚的赵芳好似抓到了 “救命稻草”,表明乐意去尝试一番,那一方针对赵芳给出3380元的报价,宣称会给予为期1个月的服务。
之后,咨询师让赵芳签署了一份电子合同,赵芳没细看就签下合同付了款,当时赵芳和前男友没断绝全部联系,两人互有微信,接下来日子里,咨询师和赵芳时有聊天,“我会把我和前男友聊天的一些截屏发给她,她再告诉我怎么回复,可有时感觉她给的都是套路,不适合我前男友情况,我提醒过她,她反倒问我‘你有什么好的方案吗’,我说没有,她就说‘那你就按照我的来’。”。
眼见着合同快要到期了,赵芳跟前男友的关系没什么明显的改善。在10月末的某一天,前男友询问赵芳可不可以给他买一台电脑,赵芳察觉到了一点转机,急忙询问咨询师“该如何去做,应不应该答应他呢”。就在此时,咨询师称“买电脑没办法解决两人之间存在的问题”,提议让赵芳把钱给她,增添一项服务,“她讲会找一个专门的人去接触我前男友,对他进行开导”。赵芳相信了,借助微信直接转给咨询师个人3000元。
此次交费完毕之后,咨询师给予了赵芳一条建议,要她改变往昔那温和的脾气,给前男友发送一条“高冷”的信息,“主要意思是告知其最近这两天别来找自己,声称自己已然想明白,就这般断绝关系吧”,赵芳略微疑惑了一回,可依旧依照咨询师的意思发送了过去。未曾想到,前男友回复了一句“好” ,其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完全陷入了僵局。赵芳慌乱起来,然而咨询师却宣称没有问题,还对赵芳讲,公司的专门人员已经添加了她前男友的微信,两人以朋友的身份进行聊天、打游戏了。“我说给我看看截图,咨询师说这是保密的,暂时不能透露。”
有一次机会属于偶然性质且是最近的,这时候赵芳见到了前男友,他们彼此向对方询问了最近的情况,通过这个赵芳才晓得,最近期间根本就没有陌生人跟前男友有过联系,至于咨询师所讲的陪他聊天、打游戏的那种“专人”更是不存在。前男友这时候也清楚了赵芳借助那种“情感挽回”的公司去针对两人的关系进行处理,于是更加生气,最终两人彻底闹掰了 。
受骗感觉产生后,赵芳就向咨询师提出要回自己所支付的6380元,说“他们既没帮我挽回那段感情,还存有欺骗行为”,然而,咨询师却回复讲“按照公司的规定”,赵芳的费用“是不给退还的”,赵芳质问咨询师所说的“专人”是编造出来的,对方回怼称“不聊了”,还宣称“想上哪儿投诉都行”,另外,对方还建议赵芳“再去看看合同”,并声称给赵芳“制作方案也已经耗费公司的财力物力了”。
回应
称挽回感情成功率70%至85%
咨询师有资质但不便展示
此时此刻,赵芳重新去看那之前已经签署过的电子协议书,这之后,才发觉身为甲方的自己,竟然被提出了许多的要求 。在这份被称作《咨询服务协议书》当中,作为乙方的那家咨询公司提出来,要是双方针对服务内容产生争议的时候,在法院或者市场监管局还没有认定乙方存在违法行为并且给出书面通告以前,甲方不可以朝着各大网站平台、媒体或者个人之类去投诉、举报或者倾诉、谈论,不可以传播有关乙方的负面消息 ,协议还声称,要是出现上述这种情况,甲方必须得向乙方赔偿名誉损失费3万元,并且要在乙方所在地省级以上报刊登报道歉澄清,还要删除任何有关乙方的负面评论 。
协议之中另外规定,“从签订之日开始起”,甲和乙双方都不可以单方面去终止合同,并且还声称“在协议签订以前”情感挽回要多少钱,乙方未曾朝着甲方做出任何跟咨询服务结果存在关联的结果性保证以及承诺……甲方不可以凭借乙方服务结果的不满意进而要求退换咨询费用。除此以外,在免责条款那里,协议持续不断地强调“要是因为甲方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致使咨询服务的效果遭受影响”,乙方以及咨询师都不会承担任何道义和良心方面的责任。甲方的任何个人行为,在服务期间以及服务结束之后,咨询师都不会对其承担法律以及道义方面的责任 。
赵芳进行了一番总结,在这份协议里头,身为甲方的本人,权利居然丝毫未得到任何掩护,与之相反的是充当提供服务一方的乙方,却给她设定了好些门槛,诸如种种关于“不需要承担责任”、“不允许进行投诉”之类的条款 。
在11月17日那天,北青报的记者,是以咨询者的身份,给那个赵芳购买服务的贝壳心理咨询,这家位于山东的有限公司打了电话。当谈到赵芳的遭遇时,客服人员声称,那是同行之间的竞争,是恶意编造出来的假消息,对方还讲的,表示,依据他们的大数据统计,此公司挽回感情的成功率茂名专业的侦探社哪家好,平均处于70%至85%这个范围。
有一名经客服推荐的高级咨询师,他告诉北青报记者茂名哪里有专业的调查公司,赵芳没有成功,原因是她没有依照咨询师给出的流程去做,执行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对于赵芳所讲述的欺骗行为,此咨询师直接回应称是同行的负面诋毁。当谈到挽回情感的成功率时,该咨询师主动介绍,一般而言,恋爱挽回的成功率处于80%至90%这个范围,婚姻挽回的成功率处于60%至70%这个范围。询问该公司从业人员有没有资质时,咨询师自己宣称“带有心理咨询师以及婚姻咨询师的相关证件”,北青报记者打算查看一下,对面找借口说“收取费用之后才能够进行展示,这涉及到个人隐私方面的事由”。
探访
网售挽回服务报价2500元起
多使用“不许退费”等“霸王条款”
有和赵芳情况类似的,一名在该公司花3000元买“情感挽回”服务的受害者讲,经过咨询师所谓的“挽回”,两人关系不但没变好,反倒变差了,如今她把情况反映给当地消费者协会,经协商,商家只愿赔600元。
北青报随机增添了数名提供“情感挽回”服务的商家,其收费处于2500元到5000元以上的不同范围。通常情况下,商家都会让购买服务的用户去回答一系列问题,像是“双方的年龄、职业以及经济收入情况”,“两人是怎样相识的,又是谁主动提出交往的”,“明确的正式分手时间”,“在交往这段过程中,大多是因为什么样的问题引发了争吵和矛盾,每次是谁先低头的”,“分手情形里是否涉及家庭反对、新欢旧爱、经济纠纷等状况”,而且都是这一类的问题。并且,商家还会给出那种可称作“协议”的东西,跟赵芳所经历的情况相类似,在这些协议里头,重点保护的实际上是商家乙方的权益。多数商家都会作出规定,“不接纳(用户方)任何样式的退费请求”。
律师观点
小心被“霸王条款”侵犯合法权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讲,表示这种“情感挽回”协议,从实质这方面来看,是一种委托服务合同,并且有着一定的道德以及个人隐私属性,依法成的合同呀,按照国家我国《合同法》规定,自成立的时候就生效,要是那协议呢,是双方当事人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是成立并且生效的。
然而,韩骁律师表明,就赵芳所呈上的《情感挽回合同》来说,这里面存有一定的“霸王条款”,并且,“这种合同事实上是一种委托合同,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拥有任意解除权,可是,《合同》中却规定‘甲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
也就是说情感挽回要多少钱,合同之中另外约定了这样的内容,即甲方要是对服务内容存在争议的话,不可以向各大网站平台、媒体,或者个人展开投诉、举报,也不可以进行倾诉、谈论,并且不得传播有关乙方的负面消息,还有甲方不能够因为对乙方服务结果不满意而要求返还咨询费用这些细节,韩骁律师表明,上述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直接就排除了我们作为消费者之时而投诉与依照合同约定去接受服务的正当、合理的权利。‘。
韩骁律师作出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声称“霸王条款”实际上并非是一种法律方面的概念,于法律范畴当中与之形成对应关系的概念为“格式条款”。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呈现出的规定,要是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自身责任予以免除,同时加重对方责任,并将对方主要权利加以排除,那么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所以,在这份《情感挽回合同》里面,存在着部分免除乙方责任,加重甲方主要责任,且排除甲方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能够被判定为属于无效的合同条款。
律师韩骁向消费者提示,针对这种情感服务合同,鉴于服务提供存在特殊性,是极易被“霸王条款”侵害合法权益的。从而,提议消费者审慎去签订此类合同,并且要保留好对方所提供服务的证据凭借这来避免自己出现经济损失。(文/记者 张雅 统筹/池海波)。